計分的方法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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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ha | 2006-03-09 00:22
我的大女現年就讀小三, 而我細女只有兩個月大, 這樣她有多少分呢, 因為到細女報讀小一時, 家姐巳升上中學了, 因為小學和中學不是一條龍和直資, 所以家姐只有10分給妹妹, 而有天主教徒5分, 計埋適齡10分, 這樣是不是即有25分呢? 其實點解d媽媽成日話她的女兒有20分, 是不是計埋適齡10分呢?
請各位回覆
furby_yws | 2006-03-1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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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heha, 適齡10分差不多全部都有,我囡囡有20分(連適齡10分),於第一輪已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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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教統局計分辦法:

學校應根據以下的「計分辦法準則」甄選申請人。這類申請也是不受學校網限制的。視乎上述第(i)項的申請人數目,這類學位不少於學校小一學額的20%。

(一) 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二)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三)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四)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五)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5分)

(六) 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5分)

(七)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5分)

(八) 適齡兒童(即在九月開課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 (10分)

註:申請人只能在第(一)至第(五)項中選一項填報;而在第(六)至第(七)項中,亦只能申報其中一項。所有申報的關係必須證明屬實,才可以獲得有關分數。

學校在甄選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人時,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面試或筆試。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原則上,學校沒有需要約見申請人。但若學校認為有需要在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前約見申請人,則會通知家長有關約見詳情。然而,申請人是否獲學校取錄,應取決於「計分辦法準則」的得分而絕非面見的結果。

若有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得分相同,而申請人數目亦超過學校剩餘的自行分配學位的學額,學校應以隨機方式甄選同分的申請人。學校可自行抽籤,但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或交由教育統籌局中央處理。學校應預先通知申請人校方將採用的方法及有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