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ay | 2009-06-03 15:21 | 
| 教育局邀團體接辦臻美 2009-06-03 14:27:00 明報 教育局今日邀請團體就承接觀塘油塘邨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的辦學權作意向表達。 教育局發言人稱,由於原先的辦學團體宣布放棄該學校的辦學權,因此須盡快物色其他辦學團體承接有關的辦學權,確保學校能繼續如常運作。教育局計劃進行校舍分配工作,以便為該學校挑選新的辦學團體,而是次意向表達工作是該校舍分配工作前的準備步驟。 發言人又表示,新辦學團體應盡力確保學校繼續如常運作。因此,有興趣接辦該校的團體須承諾繼續以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的形式營辦該學校,並盡可能維持該學校原先的辦學宗旨、目標及課程。學校於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收取的學費,亦不得高於二零零八至零九學年的水平。有關團體並須承諾盡量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繼續聘用該學校所有現職員工。此外,有關團體亦須接收所有正在該學校就讀的學生(即將離校的中三學生除外),以及所有已被取錄並將於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入讀該學校的小一新生。一如申辦新直資學校的規定,辦學團體須承擔營辦該學校所需的經費。 發言人補充說:「儘管該學校目前開辦小一至中三班級,但由於其校舍純為開辦小學而設計及興建,因此各初中班級須於辦學權移交後逐步停辦。另外,我們會在意向表達工作後所進行的校舍分配工作中,優先考慮可為該學校提供『一條龍』安排以便畢業生升讀直資中學的申辦團體。」(即時新聞) [ 本帖最後由 A-May 於 09-6-3 16:08 編輯 ] | 
| A-May | 2009-06-03 15:31 | 
| 接 辦 黃 乾 亨 團 體 需 承 諾 學 費 不 變 蘋果動新聞 觀 塘 油 塘 邨 基 督 教 臻 美 黃 乾 亨 小 學 暨 初 中 學 校 , 上 月 決 定 放 棄 辦 學 權 。 教 育 局 今 日 就 該 校 辦 學 權 定 出 接 辦 條 件 。 新 辦 學 團 體 應 盡 力 確 保 學 校 繼 續 如 常 運 作 , 有 興 趣 接 辦 該 校 的 團 體 必 須 承 諾 , 繼 續 以 直 接 資 助 計 劃 學 校 的 形 式 營 辦 該 學 校 , 並 盡 可 能 維 持 該 學 校 原 先 的 辦 學 宗 旨 、 目 標 及 課 程 。 學 校 於 2009 至 2010 學 年 收 取 的 學 費 , 不 得 高 於 2008 至 2009 學 年 的 水 平 。 有 關 團 體 亦 必 須 承 諾 , 盡 量 在 2009 至 2010 學 年 繼 續 聘 用 該 學 校 所 有 現 職 員 工 。 有 關 團 體 亦 必 須 接 收 所 有 正 在 該 學 校 就 讀 的 學 生 ( 即 將 離 校 的 中 三 學 生 除 外 ) , 以 及 所 有 已 被 取 錄 並 將 於 2009 至 2010 學 年 入 讀 該 學 校 的 小 一 新 生 。 一 如 申 辦 新 直 資 學 校 的 規 定 , 辦 學 團 體 必 須 承 擔 營 辦 該 學 校 所 需 的 經 費 。 有 關 意 向 表 達 的 回 覆 表 格 及 其 他 參 考 資 料 , 可 於 教 育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246&langno=2  ) 瀏 覽 及 下 載 。 有 興 趣 的 辦 學 團 體 須 填 妥 表 格 , 在 下 周 一 下 午 5 時 前 , 送 交 教 育 局 , 地 址 是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14 樓 1427 室 。 有 興 趣 的 辦 學 團 體 亦 請 留 意 , 教 育 局 將 於 6 月 5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11 時 , 為 有 關 團 體 的 代 表 舉 行 一 場 簡 介 會 , 地 點 為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10 樓 1023AB 室 。 如 欲 報 名 出 席 簡 介 會 或 有 其 他 查 詢 , 可 致 電 2892 5436 或 2892 6391 。 | 
| A-May | 2009-06-03 16:13 | 
| 教育局要求臻美繼續以直資模式營運 [03/06 星期三 14:58] 商業電台 [table] | 
| linglongma | 2009-06-03 17:27 | 
| HKU_LLM | 2009-06-03 19:30 | 
| Agreed with linglongma | 
| Enneagram | 2009-06-03 20:14 | 
| 同意,看來學校前路光明,如果認同理念的其他家長,可能是時候加入我們學校這個大家庭。 因為如果接到較理想的中學,我們可能又會回復到開校期的光輝時代,會有很多人想入學校呢? :-) :-) :-) | 
| A-May | 2009-06-03 21:07 | 
| 是啊, 我對前景也感到很樂觀呢。 這是香港教育界第一宗有教學團體放棄辦學權的"事故",因此,有很多社會人士都關注這件事的發展。 而且,參考之前的報導, 似乎有很多教學團體表達有意承辦的意願。 相信教育局這次一定會幫我們找到最適當的辦學團體來接辦。 不過, 我們家長還是需團結一心, 密切關注進度。很快的, 我們就會知道有哪些辦學團體已正式提出申請。屆時, 還希望各位家長能踴躍討論一下這些辦學團體的特色和理念啊。 | 
| A-May | 2009-06-03 21:41 | 
| 政府開出接管臻美黃乾亨學校條件 2009-06-03 亞視新聞 http://www.hkatvnews.com/v3/share_out/_content/2009/06/03/atvnews_130330.html 政府開出接管臻美黃乾亨學校的辦學條件,有意接辦的辦學團體下星期一要提交辦學計劃書。有辦學團體批評過於倉促,加上接辦條件苛刻,預計令不少辦學團體卻步。 根據教育局提供的資料,有意接辦學校的團體要繼續以直資方式營辦,盡可能維持原先的辦學宗旨、目標及課程,接辦後收取的學費不能高於現時的水平,接辦團體要繼續聘用所有職員及接收所有學生。 另外,現時黃乾亨學校是以「九年一貫」的形式辦學,即六年小學、三年初中,但教育局指現有的校舍屬於小學規格,未來學校只能營辦小學,學校不會提供初中及高中課程。 曾表示有意接辦學校的香港教育評論會表示,教育局提出的條件自相矛盾,將會令很多有意接辦的辦學團體卻步:「提出的條件與原來辦學團體的條件很大出入,取消初中、沒有高中課程,有的話便貴客自理。」 對於政府要辦學團體五天內提交申請計劃書他認為倉促:「就單單以辦學計劃書只給辦學團體幾天時間去做,夠不夠呢?現在匆匆收場,盡快完成交接,教育局盡快脫身,這不是負責任的做法。」 不少有意接辦學校的辦學團體都認為教育局提出的條件苛刻,希望教育局可以推遲遞交計劃書的日期及在接辦初期提供更多協助。另外,教育局晚上會與黃乾亨學校的校監梁淑貞會面,商討學校的交接事宜。 | 
| A-May | 2009-06-04 06:30 | 
| 教局列接辦臻美八條件 2009-06-04 (星島日報報道) 接辦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進入實質工作階段,教育局昨公布接辦臻美的辦學團體條件,包括日後學校應以直資辦學,盡量聘用現有教師等,又表示臻美日後會逐步停辦初中。連日「失蹤」的校監梁淑貞昨晚首度公開露面,與教育局官員商討交接事宜。梁會後批評教育局強行要求他們在七月十四日交出辦學權,要求延遲三日交出辦學權,教育局官員指辦學團體交出辦學權的日子不能改,但會給予四日時間讓辦學團體搬走物資及撤離學校。 梁淑貞昨晚和另一名校董兼姐夫鄧仲明,與三名教育局官員包括首席助理秘書長(學校發展)李煜輝、總學校發展主任(觀塘)關伯強、首席教育主任(九龍)徐啟祥召開首次學校的交接會議,會議由七時三十分開始,據了解,會議原定在晚上十時結束,但直至今日凌晨十二時許始結束。 梁淑貞會後表示,反對教育局強行要求他們在七月十四日交出辦學權,指現時學校不少設施包括光纖、電腦等設備均屬辦學團體,並形容「清場都要俾時間我哋」,要求延遲三日交出辦學權;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李煜輝指交出辦學權的日子不能更改,但指若臻美辦學團體要求延遲撤出學校,則當局可配合,包括新辦學團體在該段時間只進行行政上的交接,暫時不會搬運物資進學校。他又表示今日會書面要求臻美辦學團體盡快提交學校的物資清單,並會於本周內再次召開會議商討。 教育局昨日就接辦臻美學校的辦學團體,公布多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要承諾繼續以直資辦學、盡可能維持學校原有的辦學宗旨、目標及課程、維持新學年的學費水平及繼續聘用該校所有教職員等,教育局並邀請有意接辦臻美的團體表達意向,局方將於明日為辦學團體舉辦簡介會,有意申請者須於下周一前向局方表態。 教育局發言人稱,雖然臻美學校目前開辦小一至中三班級,但指該校舍純為開辦小學而設計及興建,故在辦學權移交後,逐步停辦初中班,並會優先考慮可為臻美提供「一條龍」直資中學的團體。根據教育局的安排,估計初中部最遲將於下學年小六升中一的學生,完成中三課程時結束,正式轉型為一所小學。 根據程序,教育局接獲意向書後,將再邀請部分團體交詳盡計畫,據了解,教育局就此事未訂有時間表,但期望七月十四日收回辦學權後,盡快轉交新辦學團體進行籌備工作,以趕及九月開學。 創校校董黃英琦認為教育局提出辦學團體的條件合理。獨立校董謝家浩則表示,教育局不准學校原址開辦高中,但沒有表明學校日後是否可另覓校址開辦中學,即使局方要求新辦學團體聘用現有教師一年,但擔心初中教師團隊會出現「逃亡潮」,亦可能令小五、小六學生受影響。至於早前因校監梁淑貞未簽署一批支票,令學校拖欠外判公司費用,謝家浩透露梁昨晨已將簽妥的支票交回學校。 對於學校在新學年將會改名及有新的辦學團體,家長劉女士希望新辦學團體有高中,讓子女可以「一條龍」升學,又認為這是大部分家長的意見。另一位家長鄧女士坦言對學校失去信心,正考慮安排子女轉校。 臻美家校會主席房太稱,對於教育局開出的新辦學團體條件感滿意,並指出日前家長晚會提出的「十二年一貫」,只是希望日後小六學生可升讀同一辦學團體的中學,並沒有要求必須原校開辦高中。至於備受關注的學生升學問題,房太透露只有數名中二學生打算下學年轉校,又指教育局的條件亦表明,「各初中班級須於辦學權移交後逐步停辦」,相信學校將營辦中學至最後一批中三生畢業為止。 | 
| A-May | 2009-06-04 08:58 | 
| 大公報 接辦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校的爭奪戰終告展開,教育局昨天公布接手條件後,觀塘福建中學、教育評議會同聲表示會申辦,打造「直資一條龍」學校,保良局也對接辦感興趣。 而「失蹤」多天的臻美校監梁淑貞昨晚終現身與教育局談判移交辦學權問題,指局方下令七月十四日交割太急。 鬧得滿城風雨的臻美事件解決有望。 教育局一星期來逐步展開接管程序,包括一口氣增加七名校董入臻美、派核數組查賬和設四人接管小組,昨天更公布接辦臻美學校的條件並邀請辦學團體表達意向,為甄選中選者和分配校舍作準備。 須為慈善或信託團體 教育局要求新辦學團體確保臻美學校如常運作,同時以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一條龍模式營辦,盡可能維持該校原先的辦學宗旨、目標和課程,除現時就讀中三的學生外,全面接收臻美現有在校生,繼續聘用該校現有全部教職員,同時維持現有學費水平。 汲取了臻美事件辦學團體不是慈善團體和非牟利機構的教訓,教育局特別表明申辦團體必須為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符合這兩項基本條件的申辦團體才會獲邀請提交詳盡計劃書。教育局發言人說,將優先考慮以直資一條龍辦學的申請,確保現有小學部學生可直升中學部。而位於油塘的臻美只是小學校舍,不適合辦中學,「因此各初中班級須於辦學權移交後逐步停辦」。 教育局早前透露有十多個團體有意接管臻美,昨天提出辦學條件後,多個團體隨即表態要接手。與臻美一樣位於觀塘區的福建中學,校董會早前通過申辦,該校校長林建華表示,看過教育局文件,所列條件可全數接受。「會遞交申請,局方所列條件與之前預想的相差無幾,特別是要求是直資『一條龍』學校,正好與我們相符」。福建中學將遞交申請 教評會早前表明願接管臻美,該會主席鄒秉恩表示,將會盡快開會商討詳細辦學計劃,希望下周一將建議書交給教育局。他說,通過報紙知道大部分臻美家長贊同「十二年一貫」的模式營辦學校,如果教評會接手該校,將首先考慮原校建樓。「我們會認真看看該校校舍是否有足夠開設新高中,包括所需的電教室、音樂室等。如果不夠,將會向教育局建議擴建足夠課室,以滿足十二個年級的需要。」他說,教評會雖無宗教信仰,但不介意接手後向學生提供宗教教育。 [ 本帖最後由 A-May 於 09-6-4 09:05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