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英語教育:一語道破,定發嗡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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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msung | 2014-04-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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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40 | 2014-04-09 15:20
回覆 tcmsung 的帖子 今天知音, 明天对头, 后天再来较量, 哈哈! 乐趣无穷!,那管价值不价值, 甘先至有人性嘛!

S5DADDY | 2014-04-09 17:33
2014 DSE 中文作文題目「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當時我曾經想力陳己見,最後選擇了沉默。我認為沉默是必要的……」
S5DADDY | 2014-04-09 20:53
To ACE 2126 :究竟係 一語道破,定發嗡風?你當是後者可以了。不過這帖子並不扣題,因這是中文題目:igiveup::igiveup:

被沉默係後果,只因在不清楚事件底蘊下,選擇力陳己見而非沉默。
shadeslayer | 2014-04-10 01:33
我最近在專欄中提及,香港教師們過份將重點(emphasis)放在文法之上,許多讀者寫電郵給我。我已經盡力回覆電郵,但還是得向那些未有回覆的讀者道歉。我特別對一封教人惋惜(poignant)的電郵留下深刻印象(struck),那是來自一位父親,他談及他的女兒上年剛進小學。他說她以往很擅於寫英文文章去表達自己的想法,但現在已再沒有這樣的信心。那是因為她的小學老師,一位本地中國人,過份強調(emphasis)文法,以至她現在只敢寫簡單句子,以防犯上文法錯誤。當她嘗試寫具創意(creative)的句子時,她的老師會挑出她的文法錯誤,而毫不讚賞她的創意(creativity)。

這個電郵再次確定了我之前那些專欄所說的。香港老師都過分著重文法,反而阻礙(inhibiting)學生好好地學習英語。那位小學生(就是她的父親傳電郵給我)本身擁有創意(creativity)去寫有趣的文章,即使她犯上文法錯誤。現在她寫的是沉悶和簡單的句子,但沒有文法錯誤的。完美的文法真的比創意(creativity)重要嗎﹖到底我們要一位會犯文法錯誤但富創意(creative)的作家好呢,抑或一位不會犯文法錯誤,卻不能生動地講和寫英文的﹖

Creative(形容詞)是指有原創性的想法或富想像力的,查理.狄更斯就有豐富的創意(creativity,名詞)。面書的創辦人馬克.佐伯克也是。Struck這個字來自於strike,有許多意思。若你struck by lightning,即是你被雷擊中了。但若你被一首歌、一個美麗的夕陽或一封令人感動(poignant)的電郵所struck,那即是說你認為那些事物很有趣或感人。Poignant可以有好些用法,a poignant e-mail就是令人很激動、傷感或很感人的電郵。我希望讀到這篇文章的老師們不會為了文法而抑制(inhibit)了創意(creativity)。

[email protected]

中譯:七刻

Michael Chugani 褚簡寧
囝囝爸 | 2014-04-10 06:16
兩者不可共存? 冇語境學外語的小小女孩先講創意,不講法規? 這位作者過往不少批評文章都是有關他人語法錯誤,希望佢以後唔好再為交稿而扼殺他人創意。 本末倒置!
S5DADDY | 2014-04-10 07:58
[url]http://englishwizard.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221582

B) 蕭愷一/陶杰/褚簡寧等人的英文是不是代表目前HK英文最高的水平

這個問題不好答。一則,何謂「HK英文最高的水平」,小人無由得知。所以,答「是」或「不是」我都沒有根據。二則,I am not in a position to comment。
不過,只從學英文的角度看,Michael Chugani 的書可讀,學英文當然應多讀英文,Chugani寫的正是英文文章。書架上有本他寫的《不中不英》,第66頁的標題是Ties that bind us to stuffy tradition,ties指「束縛」,暗諷想胡混收尾兩年的刷鞋王bowtie令政制停滯。

但是,對中學生來說,Chugani的文章不一定好懂,書又要用錢買,最簡單的方法是上The Standard的網站免費看個飽。

雖然The Standard觀點極度保守(處處為建制保駕護航),但報道和評論都是最新的,沒有Chugani發表文章和編輯成書之間的time lag。

我最喜歡的倒是古德明。他談英文的文章都是用中文寫的,似乎有違我上述學英文應多讀英文的原則。不過,古的中、英文造詣極高,讀他的中、英文句子均能得益。

那麽,多讀英文要讀些甚麽?我想,讀自己感興趣的就可以了,即使一則obituary(訃聞)或一句lost and found(office裡的失物認領通告)也有看頭。An avid reader reads everything he can lay his hands on(愛讀的人見字就讀)。從前愛讀世界歷史(現在不長進,只愛煲碟),有人愛看小說,因人而異。


ChiChiPaPa | 2014-04-10 08:13
Quote:原帖由 S5DADDY 於 14-04-10 發表
http://englishwizard.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221582

B) 蕭愷一/陶杰/ ...
十分認同喜歡讀甚麼,就讀甚麼。

shadeslayer | 2014-04-10 08:26
Quote:原帖由 囝囝爸 於 14-04-10 發表
兩者不可共存? 冇語境學外語的小小女孩先講創意,不講法規? 這位作者過往不少批評文章都是有關他人語法錯 ...
孩子每一個學習階段也有不同的需要。何謂合適的事,因年齡而有所不同。正如幼稚園學音樂是唱游,引起學童的興趣。十二三歲中學生音樂堂可能係學樂理、名人音樂風格研究。把樂理、名人音樂風格研究放在幼稚園學,便是不適合,扼殺學習。 緒簡寧意思是一樣。六歲童學寫作是培養興趣,學表達。老師卻套入僵化的文法改卷守則,扼殺創意。因為咁孩子覺得作文悶蛋,也扼殺孩子對學習英語的興趣。 這和我說的「香港教育著重學生 comformity to certain standard 」互相呼應。不合標準者自己攪掂。

shadeslayer | 2014-04-10 08:28
Quote:原帖由 S5DADDY 於 14-04-10 發表
http://englishwizard.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221582

B) 蕭愷一/陶杰/ ...
會不會有小孩愛看閲讀理解題的文章,多過故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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