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副學士生可出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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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bar | 2013-10-17 16:54
http://www.singpao.com/xw/gat/201310/t20131017_466074.html


  為了支持本港發展為區域教育樞紐,教育局決定提出多項優化措施,包括把學生交流計劃由原來只限於學士學位或以上課程,擴展至副學位課程,使本地副學位學生有同等機會擴闊國際視野。

  非本地副學士可在港實習

  發言人昨日稱,鑑於實習已逐漸成為修畢副學位課程不可或缺的要求,他們亦會容許非本地副學位學生,在港從事與學科/課程有關的強制性實習工作。入境政策方面,他們會使非本地學生的留港期限與其修讀課程的一般修業期一致。

  其他優化措施包括微調現時錄取非本地學生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自資副學位及學士學位課程限額所用的計算公式,有關公帑資助專上課程招收非本地學生的政策則維持不變。批地計劃亦會擴展至涵蓋開辦兼讀制經本地評審專上課程的非牟利院校。

  發言人說:「優化措施將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區域教育樞紐的地位,同時使本地學生受惠。例如把學生交流計劃擴展至副學位課程,能擴闊本地副學位學生的全球視野,使其具備更好的條件在跨文化環境中升學或工作。」

  他補充:「此外,批地計劃擴展至涵蓋兼讀制課程,將吸引高質素海外院校在港開辦不同種類的課程,例如兼讀制工商管理課程等,從而推動專上教育界別邁向多元化。」



elbar | 2013-10-18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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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流計畫擴至副學位

http://www.singtao.com/yesterday/edu/1018go02.html


  為促進院校國際化和提升本地學生的語文能力,政府計畫將學生交流計畫擴展至副學位課程,准許非本地生日後可以修讀全日制本地副學位課程,為期不多於半年,不設限制,估計初期每年吸引一百至二百人參加,而本地副學位學生亦可相應到海外交流,預計有關措施最快於本學年進行。

  教育局表示,為支持香港發展成區域教育樞紐,將推出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將學生交流計畫擴展至副學位課程,准許非本地生來港交流,修讀全日制本地副學位課程,為期不超過六個月。來港交流的學生在港期間,不得受僱從事任何受薪或無薪工作。政府估計,初期每年約有一百至二百名修讀副學位的本非地生來港參加交流計畫,同時本地副學位學生亦有機會到海外交流,人數大致相若。

  政府又計畫准許修讀副學位課程的非本地生參與實習工作,但只有修業期不少於兩個學年的學生方可受惠。他們參與院校安排與學科及課程相關的強制實習,為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初步預計每年約有三百至四百名非本地生在港從事強制實習工作,當局認為,「由於增加的實習名額,只佔每年為本地生安排的總實習職位數目約百分之三及四,故不會對本地生的實習機會構成負面影響。」

  另外,當局將把專上課程的非本地生留港期限,延至與修讀課程年期一樣,最長六年,免除非本地生每年申請延期簽證。